日期:2021-01-22 13:22 点击:
“网红文化”专题
目 录
(一)现象与实质
(1)《耗子尾汁》(2)《文化网红的衰落》(3)《网红:一场平民化的网络狂欢》(4)《“网红”文化的传播与狂欢》(5)《草根的神话,资本的狂欢》
(二)因果与反思
(1)《“网红”为什么这样红——关于网红文化的讨论》(2)《拮据又虚荣造就年轻“网红”》(3)《越无聊越网红?专家:网络传播中主流不再明显》(4)《“网红”时代 ,我们需要怎样的偶像》(5)《除了“网红”还有什么能够崇拜》
(三)批判与接受
(1)《“网红经济”:靠“低节操”吃饭走不远》(2)《网红是经济,但别蹭文化之名》(3)《网红“轻文体”也有借鉴意义》(4)《大学生做“网红”不妨平常看待》(5)《对网红文化不能粗暴棒杀》(6)《正视“网红”背后的文化命题》(7)《新媒体:一个新传播时代的来临》
(四)思辨与发展
(1)《把“网红”做成时代印记》(2)《网红经济应有益于公序良俗》(3)《社会需要正能量“网红”》(4)《“网红”博物馆让传统文化触手可及》(5)《网红文化,如何“塑造”人们的审美》(6)《网红文化的价值困惑与价值自觉》(7)《网红文化的传播转向与群体心理》
(一)现象与实质
(1)耗子尾汁——马保国
《马保国闹剧,该收场了》
1.以“浑元形意太极拳掌门人” 自诩的马保国,如今知名度蹿升。他今年5月在观众面前30秒内被击倒3次,他“武术”的“造诣”按说也都摆在眼前了,但最近他的雷人雷语却被热转,俨然要成为顶流“网红”。从霸榜一些平台鬼畜区,到参加商业演出,再到接拍所谓励志电影,马保国已包装出相当的商业价值。从他所谓的招数屡屡成为热梗,到马氏语言在网络热转,有人说这已然是“马保国现象”了。如果就是自己特立独行表演,谁也没必要特意关注,然而当其成为一种“现象”,而且频繁出现在公众视野,那就有必要审视一下这种现象背后到底是什么?
2.马保国的一些言行,实际上就是哗众取宠、招摇撞骗,说到底是一场闹剧。口口声声弘扬传统武术,实际上做的都是伤害传统武术的事。斥责年轻人不讲武德,他本身却毫无正大光明、谨言慎行、尊崇敬畏传统的武德。对围绕马保国所发生的一系列闹剧,不是一笑了之那么简单。如果靠哗众取宠就可以风生水起,靠招摇撞骗就能拓展商业版图,这是什么样的价值取向?马保国背后的人到底想干什么?明眼人都清楚,无非就是商业利益。推波助澜、炒作放大马保国的一些互联网平台为什么?无非是流量至上,背后还是利益。然而,无论平台还是资本,蹭热点、找卖点的前提,都是遵循公序良俗,是正确的价值观,否则就会沦为浅薄而拙劣的商业游戏。
3.人人都有习武的权利,也可以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想法,可是如果背离武术精神,没完没了在公开场合信口开河,特别是编造经历,这就与江湖骗子无异。而这样的人受追捧,值得我们深思。不少人谈及马保国是揶揄和调侃,说他在舆论场中扮演被群嘲的角色,似乎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其实这还真不是什么“无伤大雅”,放任“审丑”成为流行,让招摇撞骗大行其道,这本身就是对社会风气的伤害,特别对于尚缺乏判断力的未成年人,这是对价值体系的毒化。
4.这场以马保国为主题的闹剧,该收场了。真讲武德,马保国就应该从闹剧中抽身而退。对他背后的人来说,尽早收手更是明智选择,否则必定血本无归。而对那些热衷流量、推波助澜的互联网平台,如果还有起码的社会责任感,就应马上停止再为这种“丑行”“闹剧”提供传播渠道。同时,我们也呼吁有关部门,对互联网平台落实社会责任情况加强监管。社会各界共同呵护核心价值观,守住底线,别让闹剧再闹下去。
《马保国大火特火,这不正常》
1.最近,马保国火了,而且是大火特火。
2.马保国不仅上了微博和B站的热搜,他说的“年轻人不讲武德” “好自为之”也成了网上“热词”,有人还把“耗子尾汁”注册了公司、申请了商标,马保国在保镖的簇拥下出席了网红活动,他还宣布将参加电影拍摄……在这个过程中,马保国赚足了流量、赚取了收益,俨然成为火遍全网的新晋网红。
3.按说,作为一名30秒内被打倒3次的“掌门人”,马保国如何理解“武术”、是否想做网红,皆是个人权利,只要不违法背俗,别人无需指责。但这段时间以来,随着众多网民集体围观,部分网络平台甚至媒体机构也推波助澜、大加“追捧”,这就不得不令人疑惑:这到底奉行的是什么价值观?
4.纵观马保国再次火爆,其能吸引这么多网民围观,可能是他无比自信的“功夫”,可能是他“年轻人不讲武德”的“败因分析”,亦或是他“耗子尾汁”的个性表述。在很多人看来,其种种表现不但常出乎意料,甚至可能“奇葩”到有“抖包袱”的效果,好玩有笑点。而网民这种超乎寻常的关注,让人想起多年前网民围观“芙蓉姐姐”和“凤姐”的情景。当时就有人质疑:难道大家都“审美”疲劳了,现在开始“审丑”?
5.在本次马保国“走红”的过程中,背后有不少网络平台和媒体机构的身影。有的密集发布相关恶搞视频,有的主动邀请马保国入驻并大加推广,而对马保国的轮番专访、直播更是一日胜似一日。在其看来,马保国就是热点,蹭一把流量,抓一把眼球,机不可失时不再来,此时不抓更待何时?只是,这种铺天盖地的传播,让本属民间层面的自发娱乐变成了公共空间的恶俗炒作,让本来一位人心自有定论的网络人物变成了“人气明星”,让本来不值一驳的个人言行变成了似乎可以效仿的走红捷径,这就超出了寻常的网络传播,需要纠正。
6.网络平台和媒体机构有着广泛影响力,是社会舆论和民意变化的风向标,具备正确三观、守住价值观的底线是起码要求。这些年来,方方面面反复强调“遏制网络恶俗炒作现象”,要求防范遏制低俗庸俗媚俗等不良风气滋生蔓延,也算是苦口婆心。各种管理措施和前车之鉴,更是指向明确。
7.但尽管如此,还是没挡住此次马保国传播的不断升级,各种“擦边球”打得得心应手。这说明一旦有可炒作的灰色空间,只要还没有主管部门的明令禁止,一拥而上似乎成了心照不宣的“行业习惯”,这实在是令人遗憾。像其他网红一样,马保国们终有流量流尽的时候,类似这种现象反复出现,暴露的绝不仅仅是部分平台和媒体机构的问题,如何建设和保持清朗、健康、积极、向上的网络环境和社会心理,是所有网络参与者都需要思考和重视的问题。
8.对于肩负公共职责的平台和机构而言,比流量更珍贵的是口碑,正确的价值观是立身之本。要有责任,更要有品味。话虽是老话,但常说常新。
《马保国,一场审丑狂欢的工具人》
1.2020年末,“耗子尾汁”强势来袭。只看字面,这四个字不仅让人感觉不知所云,还会生出许多扭曲生硬、心理不适的想象,这种感觉恰如其代表的人物和讲述的故事——马保国走红事件。
2.马保国爆红的时间线有些复杂,“星途”也颇为曲折延宕。将时间拨回到2020年5月17日,在山东某地,一场声势浩大的民间武术比赛徐徐拉开了帷幕。这原本只是一场简单的武术比赛,没人知道的是,30秒后,穿着一身白色练功服“英姿飒爽”的太极大师马保国会被KO3次。在69周岁倒在擂台上的那一刻,马保国本该遭遇“社会性死亡”,但命运倔强地对他说“不”。
3.将时钟更往前拨一点,今年1月,有人将一则马保国控诉“两个年轻人不讲武德,偷袭我这个69岁的老同志”的视频上传至B站。在视频里,眼睛青肿、操着一口浓重方言“劝年轻人好自为之(耗子尾汁)”的马保国面容慈祥,自带喜感。此后,这则原本平平无奇的视频被网友二次创作后获得了巨大传播量,2万多条视频、近8亿次点击量,是马保国如今的“战绩”。
4.“上至百万粉丝的流量UP主,下至刚进站的‘萌新’,几乎人人都想‘蹭’马保国的热度”“微博粉丝量几乎以每天一万的速度飙升”,即将拍电影的马保国,在通往人生巅峰的路上一骑绝尘。
5.马保国的生意从来不在比赛场上,就像以往的古早网红芙蓉姐姐、凤姐之流,马保国的走红,不过是舆论的又一次审丑狂欢。不管是流传甚广的“闪电五连鞭”视频,还是在“英国开馆授洋徒”的光荣事迹,以及30秒被KO3次,打着大师之名却让传统武术声誉受损的马保国,自然有他的不堪。事实上,被群嘲的确实是马保国,但其实很难说清到底谁清醒,谁糊涂。
6.有人觉得“马保国是个一辈子都在欺骗自己说服自己,也试图欺骗别人说服别人”可怜又可恶的老人;也有人觉得已届古稀之年的马保国早已是个深谙流量即生意的老手,而至于答案到底是哪个,恐怕也没人真正想探究。我们能看的是他出书、收徒开课、参加商演;约架放狠话打擂台;炮轰张伟丽;发表雷人雷语——马保国的生意从来不在比赛场上。
7.“代言我是要接的,很多明星都会接代言。我还是要照顾好我的家庭的。”采访中,马保国如是说。他和徒弟们通过微博账号盈利等捞钱手段也玩得风生水起。马保国甚至要进军影视界。在宣传视频中,大师亲自确认接到某导演的邀请将参演少年励志片《少年功夫王》,在剧中出演一个“神秘老武师”。
8.但既然是励志,作为一名观众,很想问问导演:马保国的出现励的是什么志?是励志孩子做假把式,还是励志孩子练嘴炮功夫?马老师是“能武”还是能为人“师”?马保国不是一个人,他的身边有徒弟有推手不可怕,有个别的逐臭之徒也不可怕;可怕的是,流量和恶搞能让一群人由黑洗白,进而遮蔽了社会对真实的追求。
9.很多人鄙视马保国,但很多人输给了马保国。说到底,马保国都只是一个普通人,只是在偶然间他人性中“不堪”的元素被扩大、被观赏,到头来,他顺利成为全民笑点。在这个过程中,数以万计的鬼畜视频显然功不可没。
作为一种圈地自萌的亚文化,无厘头、恶搞是鬼畜视频的本质,本也无须挥起道德的大棒。但是令人不可理解的是,正是在这种把人物形象打碎、重新解构的过程中,马保国这种“伪大师”反而更容易被洗白,不仅重新获得了影响舆论场的强大力量,甚至因为黑红而获利。
10.这本也不意外。在《亚文化:风格的意义之处》伯明翰学派迪克·赫伯迪格这样写道,网络恶搞所代表的只不过是一种狂欢式的仪式,它既可能消失在主导意识的规范下,也可能埋没在商业的收编中……
11.于是我们看到“耗子尾汁”被抢注成了商标和公司;各种带有“马保国”名字的店铺如雨后春笋般注册,其本人形象和语录也被制作成T恤、手机壳等周边产品在各大电商平台上开卖。
12.“整个世界将会展开争夺眼球的战役,谁能吸引更多的注意力,谁就能成为下个世纪的主宰”,当恶搞被商业收编并以积极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继续存在,如何弥合审丑狂欢对道德和价值观的冲击,让很多人困惑。
13.很多人在对此投去鄙夷目光的同时也不得不承认“输给”了马保国——成年人的体面、舆论场的审丑狂欢,都是这种“输”的代价。不管怎样,争议还在继续,马保国仍旧很活跃,而如果出现下一个马保国,还是奉劝每个人都能“耗子尾汁”。
(2)文化网红的衰落
反观这二十年,中国所有的“网红知识分子”的坠落,似乎剧本都是一样的。
第一代:“样板”余秋雨
1.1991年,余秋雨辞去了上海戏剧学院院长的职务,孤身一人从西北高原开始,考察中国文化的重要遗址。他先后出版了《世界戏剧学》、《中国戏剧史》等一系列学术著作,迎来了学术地位上的腾飞。1992年,余秋雨把考察归来写成的几篇散文,集结成书,做成精装本,就是后来的《文化苦旅》。市场反应非常热烈,首印1万册在3个月内售完。一名北大中文系学子发表了一篇《余秋雨,你为什么不忏悔》,称余秋雨在文革中写过极左文章,说他是“文革余孽”“文化流氓”。余秋雨迟迟不愿作出回应。有人开始调查余秋雨在文革里做了什么,有人开始爆料余秋雨跟两任妻子的私生活……
2.有一次,余秋雨和妻子马兰上街买菜,经过报摊的时候,马兰拽着他赶紧走。他觉得不对劲,在报亭扫了一眼,看到无数惊悚的标题:《余秋雨是文化杀手》、《艺术的敌人余秋雨》、《剥余秋雨的皮》……余秋雨看得脊背发凉。有人说:余秋雨是个完美主义者,他不愿意低头,他觉得低头他就是被判了罪名一样,成为人生的污点。然而余秋雨真正的“坠落”,不来自外人的中伤,而是自身的气量越来越狭小。进入21世纪,他继续写书,文章的格局却越来越小。从2004年的《借我一生》开始,到《我等不到了》,乃至所谓的“封笔之作”《泥步修行》,他用大量篇幅“痛说革命家史”,讲述“我家如何如何”......
3.读者买书是来看文化和知识的,不是来看“你觉得自己有多么重要的”。就像一位读者说的:“秋雨老了,止步不前,但秋雨的读者在成熟,一直在进步。”当余秋雨看到图书已经不能为他赢得可观的影响力和话语权的时候,他开始积极地拥抱新媒体——知识付费。在某付费平台上开设的《余秋雨·中国文化必修课》,获得了将近5000万的播放量,但大部分人都是免费试听后就关掉。人们为20年前的情怀来凑热闹,却很少有人愿意陪一个“过时之人”走到最后。一个73岁的老人,固执地坐在“文化学者”的铁王座上,身边的拥趸早已渐渐散去。余秋雨奠定了中国文化网红的样板。
第二代:于丹,你真的“无辜”吗?
1.1997年,一个24岁的小伙子从北京广播学院毕业,来到北师大教书。系主任见到他,给他布置了一个任务:咱们系有个女老师骨折了,你就每天背她上下班吧。小伙子点点头说:好嘞。他的名字叫罗振宇,而他背上的那个女老师,叫于丹。2006年,百家讲坛的制片人万卫和于丹抱怨,当时正在为解读经典的题材匮乏而发愁,于丹脱口而出:“讲《论语》啊!”万卫当场邀请于丹来讲,于丹笑言:我不敢讲,讲了那些学者还不得骂死我!禁不住万卫“三顾茅庐”式的邀请,于丹试录了一期《论语》,大获成功。从那时起,这个女老师迅速红遍大江南北。
2.同年,于丹的签售会中关村图书大厦举办,排队的人从5楼一直排到了1楼外的大街上,当天签售超过1万册,首印60万册。按照罗振宇的说法,《于丹<论语>心得》这本书的利润,是中华书局成立后,挣的所有钱的总和。然而到了《于丹<庄子>心得》签售的时候,风向发生了变化。十几个穿着白衫的男子,衣服上印着“孔子很着急,庄子很生气”冲进会场,振臂高喊:“捍卫国学!于丹认错!百家争鸣!”清华、北大、中山大学等高校的学子组成了著名的“十博士”,高调发文《我们为何要不遗余力地将反对于丹之流进行到底》,要求于丹从《百家讲坛》下课,向全国观众道歉。他们联合起来写了一本《解“毒”于丹》,指出于丹讲述《论语》、《庄子》当中的诸多硬伤,还有她对经典的严重误读。
3.有学者统计过,《论语》全书与“快乐的生活”有关的篇章,只占《论语》的十分之一左右,于丹全面放大了这一部分,让没读过《论语》的人误以为《论语》主要在讲“怎样过上心灵所需要的那种快乐的生活”。这成了于丹坠落的“第一板斧”。对于“十博士”要求她下课的说法,于丹表示:“现在中国文化需要上课的人,比需要下课的人多。”但是于丹没想到的是,吃麦当劳、肯德基,很快就有吃腻的那一天。2008年,当她再次登上《百家讲坛》开讲时,无论是图书还是讲座,激起的水花已大不如前。2009年,于丹到伦敦讲学,大闹酒店,三天换了三个房间,骂哭了女翻译,女翻译不堪忍辱,辞职离去。消息一出,网友纷纷讨伐于丹。“伦敦撒泼”事件成了于丹坠落的“第二板斧”。2012年,北大昆曲专场,于丹被北大学子赶下台,“快滚,你根本没资格跟台上的先生们站在一起”......
4.于丹尴尬地走向后台,临走时还不忘加上一句“很于丹”的话:“一切尽在不言中。”北大昆曲事件是于丹坠落的“第三板斧”。2018年,“于丹被北师大免职”的消息,人们纷纷庆祝:“于丹跌落神坛!”和余秋雨一样,于丹作为一个文化网红的坠落,不是所谓的“三板斧”,而是她的精神内核,从一开始就出了问题。北京大学的钱理群教授认为,于丹是在公开叫卖“精神安慰剂”。当你“服用”太久,发现屁用没有的时候,你自然会对“卖药”之人心生厌恶——这是于丹“失灵”的真正原因。
第三代:陈果,一堂上了7000万次的“思修大课”
1.复旦大学的思修课老师陈果。她的课堂视频被学生上传到网络,于是,她火了!所有上过大学的人都清楚,思修课是一门怎样的存在。而陈果绕过了这一点,凭着哲学博士的身份,被捧成了“哲学女神”。她的“幸福哲学课”有7326万次播放,她的书在单一网店单本评价人数接近40万,全国销量超过百万册。读完了陈果老师的大作,有人摘录“金句”如下:无知源于知识的匮乏,即弱于“智”。爱像一束光,照亮一切阴霾。真正的正能量是什么呢?那就是你活成了一个光源,你把自己活成了一束光。你不需要刻意跟别人说什么,当你活成一束光的时候,他要是接近你,就是接近光。有人说陈果的说教,连于丹式“引经据典”都免了,鸡汤直接端上来喂给我们。陈果趁着名气暴涨,把自己的上课视频“断章取义”,做成几十秒的金句短视频,发在抖音上,顺便卖书。一卖书,就暴露了她讲的内容是什么层次的。
2.在陈果眼里,什么是幸福?幸福不在于得到多少,而在于计较多少,计较得越少越幸福。最高的成功,莫过于内心的幸福。当世界不值得尊敬的时候,至少我们还可以尊敬自己。不知道于丹看了陈果的书,是会“拈花一笑”,还是“恨得牙根直痒”?当文化网红脚踩“恨天高”,涂上鲜艳的“口红”,她们甚至可以撕掉知识的伪装,直接来一场“思想道德修养”的“马杀鸡”。仿佛今天的我们,不再需要知识,不再需要思考,不再需要真相,他们只需要甜蜜蜜的精神“润喉糖”。
3.知识分子,原本是公众的眼睛,公众的喉舌,站在公众身前,为更好的公共生活而勇敢地质疑、揭露、批判、反思;而今天的文化网红们,已经成了公共问题的遮蔽者,黏在公众身旁,做他们的“知心姐姐”,给他们提供自我安慰的“养乐多”。“幸福只是一种感觉,与贫富无关,同内心相连。”“与其怨天尤人,不如反躬自省。”“人的前途就是命中注定。”“用护肤品、去美容院就是新时代的‘修身养性’。人计较得越少越幸福。”他们安的是什么心一目了然。
4.试问这样的“公知”,能让这个国家变得更好吗?所谓知识分子, 是自觉地将人类进步的责任和道义扛在肩上的人。可是今天的知识分子在市场的诱惑下,趋附于金钱和权力,迎合媚俗的大众需求,把自己掌握的文化知识变成兑换权力和资本的手段。他们从书房走向社会、走向媒体以后, 便再也回不了书房。
5.学者布尔迪厄讽刺他那个年代,有一群“电视知识分子”。而今天的中国,是否也正活跃着一帮“网红知识分子”?《反智时代》的作者苏珊·雅各比说:“公共空间中的劣化语言,如同低剂量的毒素,悄无声息地侵蚀着我们的是非观念。”这些掌握着话语权的男男女女,正享受着“公共”带来的丰厚酬赏,却泯灭了“知识”应有的尊严。时无英雄,使竖子成名。娱乐化、幼稚化、鸡汤化、愚民化——难怪《公共知识分子》的作者理查德·波斯纳说出这样的话:“公共越多,智识越少。”我们呼唤一个公共知识分子的黄金时代,我们呼唤真正的“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再次在中华大地上回响。就像2100年前,司马迁在《史记》里写下的那样:千人之诺诺,不如一士之谔谔。
(3)网红:一场平民化的网络狂欢
毫无疑问,“网红”是当下最火热的网络流行语之一。从字面意义上看,“网红”是“网络红人”的简称,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网络红人都是严格意义上的“网红”。比如,娱乐明星、知名企业家、公共知识分子尽管也可能是网络红人,但是他们通过将传统媒体上的影响力转移到网络上而走红。今天我们所讨论的“网红”现象,指的是以网络作为成名原始渠道的人。你可以说,他们颠覆了一切精英文化所确立的秩序,一些“网红”的表现还很庸俗和无聊,但是你不得不承认,“网红”是互联网所掀起的社会变革中不容忽视的一支力量。
@阳光明媚岁月静好:我对一些“网红”的印象还是挺好的。比如之前那位从200斤减到100斤逆袭成女神的俄罗斯美女,经常分享健身饮食方面的心得。她经过自己的努力收获了荣誉,取得了事业的成功。这样的正能量是能激励她的粉丝的。有的“网红”会化妆、善穿搭、懂时尚,她们通过网络分享自己的技巧、总结,在一个领域中深受喜爱。
@胡波:几年前一位学生问我,“老师,你上不上知乎?”那时,我完全不知道“知乎”是什么玩意,后来才发现这就是个“圈子”,有些“大神”级的用户以其专业的回答,在圈子内赢得了影响力,成为“红人”。对一些“网红”来说,码字并不是为了“有什么用”,重要的是在圈子里获得足够的认同。自由和多元本就是网络文化的主题,对你不喜欢的“网红”,可以主动屏蔽,不受干扰,不被绑架。但也须知,在你眼中的“没有用”、“不务正业”,在他眼里可能就是“好玩”,甚至拥有一众“粉丝”。
@话八仙:“网红”是消费网民关注度的速生品,他(她)们的走红,不是通过正常的渠道,不是经过个人的努力,而是借助网络推手的包装和炒作,刻意塑造出来的一个虚拟“偶像”。这种“偶像”很多时候是以审丑的形式,把自己打造成吸引人眼球的“四不像”(不像正常人、不做正常事、不走寻常路、不顾别人感受),用以谋取网络之上的不当利益。
@覃建行:提起“网红”,我首先想到的是凤姐,她现在也算得上是一个“励志”典型。现在的“网红”,大多是活跃于微信朋友圈、微博的各种“自拍脸”,他们或是代购、或是段子手。总之有自己的一技之长,长得好看而且会经营自己的形象,也算是有一技之长。
@晋囍:感谢网络,让原本默默无闻的普通人红起来,也让人可以多元化选择偶像。“网红”拥有广泛的粉丝基础,并不比通过报纸、杂志、电视等传统媒介红起来明星卑贱。网络人气旺不旺可以有直观的认识。有的明星在网上没多少粉丝,还敢说自己红吗?版面或荧屏上总是被那些老嘴老脸霸占,突然网络上多了一些赏心悦目的新面孔,顿时感觉生活丰富多彩起来。你每天准时守在电视机前看高大上的新闻,我也可以随时拿出手机看平民化的网络直播。
(4)“网红”文化的传播与狂欢
身处网络化媒介时代,便会自觉不自觉地去消费带有网络时代特色的文化形态,围观网络衍生的文化景观。从早期的小报文化,到广播、电视的家庭仪式性收听观看的广播剧、肥皂剧的流行,再到网络时代流行的网络围观、吐槽文化以及现在的“网红”流行文化。而这些文化、亚文化形态之所以能形成并在一段时期内流行开来,除了受到技术、媒介属性等层面的影响,还离不开时代和社会的土壤。“网红”文化作为当下最引人关注的媒介景观,其背后的存在合理性、发展逻辑又蕴含在多种维度内,立足“网红”现象自身,其得以存在、流行的缘由便包括受众对“网红”文化的消费以及狂欢围观的传播情境。
一、“网红”文化意义的传播与消费
玛丽·道格拉斯的“消费的文化意义”预示着消费的不再只是以某种物质的方式来满足需求,而是作为一种文化实践而存在。商品是“用作使文化的范畴可被看见和稳定所必需的”,并促成文化合法性,因而对于商品的消费是伴随文化意义的流通、传递过程。
对于“网红”文化的消费主要集中在这么几个层面:对“网红”(尤其是以身体为资本的女性)身体、颜值外貌、夸张表演、时尚品味等的视觉消费;对文字、段子、歌舞等技能的欣赏性消费;对“网红”所带来的争议事件、不适行为(如炫富) 的围观狂欢消费;对“网红”观点和意义的认同性消费;以及对“网红”作为符号的商品、广告、节目的实际或虚拟的消费。无论是哪种层面的消费,都伴随着文化意义流通:从庸俗、肤浅的视觉文化到批量生产、娱乐至上的快餐文化,再到传统技艺(文学、歌舞等)。
“网红”文化虽产生并得益于大众文化时代的到来,但归根结底,“网红”文化是一种“个性文化”“亚文化”,而对于“网红”文化消费所体现的个人自我个性的实现和表达。正如对于木子美、苏梓玲等围观消费显然与社会主流的文化格格不入,但却为年轻人所追捧,究其原因,恰是“网红”文化的个性特征,满足了后现代年轻人群寻求个性差异,在消费吐槽、恶搞、嘻哈、喧闹、性向、二次元等个性化文化中实现自我满足,并被认定为属于我的、我们的文化。再加上对抗、逆反等心理,使得部分“网红”文化既是会被社会排斥,也不乏拥趸者。有统计显示,“网红”的受众中有73%属于19岁以下的青少年,其个人成长中的伴随着本能欲求、心理需要和归属认定,这也恰是其成为“网红”文化消费者的原因所在。
消费对文化意义的丰富与繁荣也存在一定的消极影响。一方面消费的社会化催生了生产的规模化,而文化生产的批量化,又使得文化意义的同质化。正如本雅明所言,大规模的传播意味着内容被非语境化,内容便失去了“灵韵”。每被复制传播一次,意义就衰减一次。伴随着“网红”文化的工业化进程,“网红”及文化传播内容的生产制造也变得批量、程式化、同质化,这种机械复制的文化形态,如批量的网络“女神”,本质与工业产品无异,必然会降低文化意义的异质和繁荣。另一方面文化工业带来的是娱乐至死,对于低俗娱乐文化的过度消费,必然会催生对应文化的生产,如前文提到的脱敏效果,最终会导致过度娱乐、低俗娱乐,降低整个社会的文化品位。
二、狂欢围观的传播情境
狂欢理论由巴赫金提出,其本质上是一种全民性、自由性的普天同庆。与马尔库塞所宣称的“反叛功能”一样,狂欢是平民大众对于严肃的、正统的精英霸权(权威、等级、财富、性别等)的反叛,“国王”也被打翻在地,小丑加冕成“王”。因而有人称“网红”也是一场平民化的集体创作与狂欢。社会化媒体时代,“网红”成为一种文化意义上的狂欢,因而“网红”文化也是“狂欢围观文化”“民间诙谐文化”,同样表现出强烈的宣泄性、颠覆性、哄闹性与大众性,因而全民狂欢围观构成了“网红”传播的独特情境。
(一)网络是狂欢的“广场”,是全民性、大众性的象征, 网络独特的媒介属性为狂欢剧目与狂欢语言展示提供了舞台
1.网络开放、多元的媒介属性保证了参与主体的广泛性。网络平台造就了匿名的、普通的、民间的“网红”文化狂欢的参与者,使他们可以在“广场”中平等交往、产生共鸣,并以颠倒、嘲弄、戏耍、插科打诨等各种形式尽情狂欢。
2.网络空间的虚拟性、集群性使得网络集群行为具有极强的匿名性、情绪化、暗示传染等特点。按照勒庞等社会群体心理学家的观点,集群传播中,群体行为呈现情绪化、极端化等特征。这就使得“网红” 现象极易引发网民群体的围观、讨论、叫骂、哄闹甚至是网络暴力行为、群体极化现象,呈现出一种群体狂欢围观的景象。
3.网络双向互动的媒介属性保证了参与者在传播地位上的平等性、接近性。梅罗维茨认为距离和有限接触支持了神秘和敬畏,而网络的易得性、接近性却拉近了普通人与权威实际可感的心理距离。詹姆逊后现代理论认为伴随距离感的消失,原有神秘和敬畏会被解构,权威魅力便被弱化、消解了。这也是为何本是“草根”的“网红”得以“加冕”的原因所在。如papi酱,有美貌颜值,却无高冷感,幽默搞怪的大龄女青年形象给广大网民亲切感、可接近感。再加上经常在在微信公众等平台与受众互动,吐槽议题来源于社会热点,贴合网民日常,而非刻意去制造距离,生产神秘感和权威性,这就更易引起受众情感共鸣。
(二)“网红”的诞生是一场网络集聚、争议发酵、围观哄闹的狂欢
“网红”的诞生遵循着一条话题制造、争议输出及狂欢参与者集聚、围观哄闹的常态路径。无论是对芙蓉姐姐等“网红” 热闹、喧嚣的全民围观,有关内容议题争论(疯狂跟帖、灌水) 还是高剪辑率、弹幕等形式都很好的阐释了“网红”文化的狂欢性。以语言符号为例,狂欢的语言充满粗俗化的降格。为了制造狂欢的情境、氛围,“网红”较多以玩世不恭、戏谑的态度,借助网民所喜闻乐见的污言秽语与夸张动作,来炫弄喜剧式的讽刺与夸耀。无论是作为女性的Papi酱还是艾克里里、王尼玛等都是会时常有粗口爆出,极进嘲弄之能事。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间的互动,又使得“网红”的大众狂欢由网络透射、延伸到现实生活,从而引起虚拟与现实的共振、社会的整体狂欢庆祝。
每种媒介都会塑造与自身属性相匹配的文化景观,网络亦然,“网红”文化作为实质上的草根文化,其为大众狂欢提供了实现路径,因而具有某种文化合理性,这点可以从其流行、繁荣上得以印证。但每一种流行现象存在合理性的内在土壤则应该是健康、向上与大众普遍的价值追求向适应的文化生态和社会价值取向。我们在讨论“网红”现象时不可必要的要正视其中存在的负面标签,如裸露、肤浅、低俗、迎合、无趣、窥视、猎奇等。得益于狂欢围观的传播情境,“网红”得以成为“网红”,但若是这种“狂欢围观”是建立在教唆、无序、极化、(语言)暴力等极端非理性之上,则只能在在浮躁、喧嚣,在破坏网络文化生态之后,黯然退出历史舞台。因而合理的“网红”文化,应该是建立在对积极意义的生产和健康消费之中。
(5)草根的神话,资本的狂欢
1.在“颜值为王”的时代,对于“网红”的界定似乎仅限于拥有青春靓丽的外表并擅长营销的年轻人(尤其是年轻女子)。他们在各种社交媒体之间游刃有余,通过“分享”令人羡慕的生活日常,塑造美好、乐观、鲜明、积极向上的个人形象,聚集了大量的“粉丝”。由此看来,“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上,任何以人像为基础,拥有一定量的社交资产,而且这些资产具备快速变现能力的账号,都可以成为‘网红’。”
2.在数字信息技术匮乏的20 世纪90 年代,早期“网红”以文笔起家,开启网络文学的先河,在“纯情”的网络时代,依凭才华横溢的文笔安身立命并走红。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成为“网红”的门槛越来越低,为搏出位,各路素人使尽浑身解数。大量恶搞、低俗的图文进入大众视野,在互联网资讯视觉化的浪潮下,“网红”们更会制造视觉冲击和频繁的心理震撼。“网红们成名后积极配合各种商业推广,从单纯的网络社区红到了网络媒体,再从网络媒体进军娱乐圈。同时,网红市场也变得更成熟,从炒作、推广到变现,造星的生态链已经完全专业化。”
3.进入“互联网 +”时代以来,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平台为“网红”的发展提供了更加宽广的舞台,“网红” 队伍迅速膨胀。而“网红”的变现模式不再局限于前期的商业代言方式。撕开与资本暧昧不明的面纱,“网红” 孵化机构通过输出一大批符合受众口味的“网红”,经由不同渠道召集“粉丝”并快速变现,由此主导“网红” 市场。确切地说,如今的网络红人是指“在现实或者网络生活中,因为某个事件或者行为被网民关注而走红的人。他们的走红源于自身的某种特质,在网络作用下被放大,与网民的审美、审丑、娱乐、刺激、偷窥、臆想以及观众等心理相契合,有意或无意间受到网络世界的追捧。因此,网络红人的产生不是自发的,而是网络媒介环境下,网络红人、网络推手、传统媒体以及受众心理需求等利益共同体综合作用下的结果。”
4.“网红”界在当下社会掀起了巨大浪潮,“网红”作为亚文化现象理所应当被讨论。社会化媒体时代,“网红”成为一种文化意义上的狂欢,表现出强烈的大众性、颠覆性与宣泄性。在过去,传统明星只能靠电视媒体包装成名,如今的“网红”却是互联网运营的产物。与传统媒体“中心化”的造星模式不同,“网红”的出道不需要等待星探的发现,也不需要专业公司的包装,只要有一技之长,每个普通人都能玩转社交平台,化身“网红”。这种“去中心化”的方式使互联网“网红”群体大幅度超过明星群体。
5.天使投资的徐小平说:“什么是‘网红’?‘网红’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代不需要权威赋权便能够自我赋权的权威。过去这个社会所有节点性的人物都来自其他权威的授权,而在我们这个时代,突然大家发现出现了这样一种人,他好像有权威,但是他的权威居然背后没有赋权。”有些明星一夜之间从默默无闻变成众所周知的“网红”,从素人到明星的蜕变,是互联网时代给予平民最大的实惠,它为任何一个普通人创造了无数种成功的方式。
6.作为实质上的草根文化,“网红”文化为大众狂欢提供了可能性路径。狂欢是对传统精英文化的背离和反叛,是全民性、颠覆性的普天同庆。在机械复制时代,物质文明的高度繁荣并没有带来相应的精神自由,反而使人们陷入一个幽深的精神黑洞,当代人被一团莫名的焦虑笼罩着。这种焦虑是无指向性的,当这种焦虑感累积到一个特定的临界点时,人们便会对“意义之网”产生怀疑,甚至对自身的存在产生怀疑。在追求和享受高度的物质文明的同时,人们丧失了心理和情感上的归属和认同,而具有全民狂欢属性的“网红”文化似乎为人们寻找身份定位提供了可能性。
7.“网红”根据自身特质聚集了一批趣味相投的“粉丝”,“粉丝”经由“网红”这一介质进行对话、意义的生产和输出,从而创造出带有鲜明标签的群体性文化。如,文风火辣的咪蒙显然与主流的社会文化格格不入,却广受年轻白领的追捧。究其原因,正是由于咪蒙这种吐槽式的个性化表达,满足了后现代年轻人追求特立独行的个体差异,在消费吐槽、喧闹、二次元等个性文化中获得自我的满足和身份的认同,并生产出属于我们的、我的文化。
8.“网红”经由社交媒介构建乐观积极的个人形象—— 或知性恬淡,或幽默逗比,或放纵不羁,本质上都是在塑造并售卖偶像的生活方式。“网红”的日常是无论到哪儿去玩,吃了什么,见到了什么,都会把所见所闻拍给“粉丝”看,而“粉丝”则养成了每天关注“网红”的习惯,他们追随“网红”的影子,觉得这比电影真实,羡慕甚至崇拜“网红”们的生活“日常”,并在其身上投射想象,以期在“网红”的生活里找到自己理想的轮廓。
9.“网红”的行为满足了“粉丝”的特殊需求,关注“网红”、追捧“网红”是“粉丝”们对社会现实“软弱无力” 的反抗,“粉丝”可以从虚拟的网络世界中寻求片刻解脱和身份认同。“网红”的角色是现实生活中的一面镜子,通过对现实情境的观照获得“粉丝”的心理认可。“网红” 角色为“粉丝”暂时逃避现实提供了温床,他们可以释放自己的想象,将“网红”的日常与自我角色融为一体,得到对理想化生活幻想的满足,包括对优越生活的幻想、对美好爱情的向往等。
10.相比明星的耀眼光环与普通人的平淡生活,“网红”之于“粉丝”“零阶级差”的可触可及,使得他们周围迅速聚集起一大批狂热分子为其摇旗呐喊、推波助澜。于是,“网红”便在这种喧嚣和尖叫声中被推向神坛。如果说早期的“网红”还满足于“粉丝”数量的增加, 沉浸在“粉丝”的关注和夸赞中自我陶醉,那么在进入社会化媒体时代之后,“网红”们已经在考虑如何将“粉丝”的点赞和吹捧变为钞票。
11.由于资本和专业机构的介入,合力打造新的“网红” 和“网红”商业模式,从而创造出商业发展的新链条。当他们之间的合作水到渠成并火爆发展时,专业的“网红” 孵化机构便应运而生。“网红”经济兴起时率先出现的一些“网红”孵化公司,原本是比较成功的淘宝商家,在这种强强联手的合作模式中,“网红”负责跟“粉丝”互动,进行“软植入”式营销,而孵化机构则把注意力放在店铺的日常运营和管理上。作为淘宝健身女装的金冠店铺,“暴走的萝莉”负责供应链的设计和建设、维持店铺的日常运营等幕后环节,“网红”陈暖央则在微博、微信等社交平台对其店铺进行销售推广——通过发性感阳光的自拍、进行健身科普等方式吸纳了一大批忠实“粉丝”(尤其是女性“粉丝”)。“你负责貌美如花,我负责赚钱养家。” 电商“如涵”创始人冯敏概括了时下的“网红”经济运作套路。一大批像“如涵”这样的“网红”培训中心迎合部分年轻人想要成为“网红”的心态,对其在化妆、形体、言语、肢体动作、自我营销等方面进行培训和包装。这些“网红”孵化机构甚至充当起经纪人的角色,对一名“网红”新人进行持续不断的造势和炒作。
13.在商业策划和资本运作的推动下,利用时下最新潮的社会媒介为“网红”贴上“个性化”的标签,将“网红” 新人迅速推向舆论的尖端。无论是富有才华的同道大叔 还是搞怪技能超好的艾克里里,或者是意外走红的奶茶妹妹,他们的走红都并非巧合,极具代表性的“良辰”, 便由强大的幕后推手(“网红”经济公司等)操控。诸如此类的“网红”势必在这股资本浪潮中制造声势浩大的“网红”经济。
14.然而,在庞大的工业体系中,“网红”不过是资本浪潮的助兴剂,是资本运作的牺牲品。一方面,“网红” 在微博等平台上构造出“美好”的形象,使大量“粉丝” 信以为真并为之倾倒,自我的主体意识逐渐被边缘化。被“网红”孵化机构培养出来的一大批“网红”,统统拥有同一张脸:大眼睛、欧式双眼皮、高鼻梁、锥子脸。她们长相甜美、气质清纯,让人不由自主产生一种保护欲。脸谱化的自我角色、具有欺骗性和迷幻性的生活景观,使得“网红”们不自觉地被当代媒介操控,只能在身份幻象和真实身份的错位中困厄与挣扎。
15.另一方面,“网红”经济作为大众与“网红”之间的“欲望中介”,给予受众一种虚幻的满足感。于“粉丝” 而言,他们在“凝视”网红角色的精美包装时,往往会从内心深处产生愉悦感,从而生出对网红“精致”“奢华”生活的渴望。这些流水线上批量生产的衣服作为表层的视觉外观,借助媒介的“时尚化”运作和资本的巧妙包装,呈现出令人无法抗拒的诱惑力,绽放出一种世俗化的希冀——不能过上“网红”们“精致”“奢华”的生活, 却可以依靠“网红”们那些漂亮而不昂贵的衣服获取认同感。
16.社交媒体兴起之初,就被打上“赋权”的标签。“网红”经济模式下社交媒体似乎给予“粉丝”这样一种权利:浏览、点赞、评论、转发,甚至参与到商品生产环节。“网红” 通过精准定位,沟通互动,完成对“粉丝”的导流,大兴“圈粉运动”,而狂欢的背后,不过是资本扩张的工具。
(二)因果与反思
(1)“网红”为什么这样红——关于网红文化的讨论
1.网红的共性是通过传递价值观和生活态度来潜移默化地影响粉丝,价值观同频的人群借网红聚集成一个社交团体。“信任困境”是网红文化的通病,信任是影响力的基础。是博眼球获得短期收益,还是踏实修炼锻造个人影响力,将成为未来几年内网红群体优胜劣汰的分水岭。网红是文化现象,也是经济现象。作为大众文化的网红产业,也促进了经典文化的传播,通过降低门槛拉近经典文化与大众的距离。让经典文化不再“高冷”今年上半年,一档叫做《艺术很难吗?》的脱口秀节目在优酷热播,成为国内第一个艺术类脱口秀。其主播“意公子”也迅速晋身网红,以其浅显直观的讲解和异常幽默的调侃赢得了无数粉丝。《艺术很难吗?》的走红绝非个例。
2.同样红火的脱口秀,我们还可以列出一大串:《罗辑思维》《樊登读书会》《晓松奇谈》《雪枫音乐会》……历史、文学、美术、音乐、经济、科技、收藏,它们几乎席卷了每一个文化领域;从优酷、喜马拉雅FM到微信,它们几乎覆盖了所有互联网平台,有的还开发了独立的APP。近年来,面向大众的经典文化传播,可谓高潮迭起。这一方面是因为,随着社会的消费升级,文化艺术消费的需求持续升温,不少人从中看到商机。另一方面,互联网(尤其是移动互联网)所搭建的信息高速公路,大大降低了知识的门槛,使一些“高大上”的文化艺术变得触手可及。两者的碰撞,恰如金风玉露一相逢,催生了一批文化类脱口秀和主播型网红。
3.他们通常出身草根,深谙网络传播之道,言辞幽默犀利,并且都有极其鲜明的个人风格。如果将易中天、于丹等人看成是第一代面向大众的经典文化传播者,那如今的意公子等网红主播,无疑是第二代:第一代传播者以电视媒介为平台,都是专家学者,这种传播重在“传授”,带着一种启蒙式的、高高在上的味道。第二代传播者以互联网为平台,没有身份门槛,他们的传播强调“分享”,与观众平等相待。这种从以“我”为主到以对方为主的氛围,与互联网用户体验不谋而合。前者是单向传播,节目形式也比较单一——基本上,专家们并未针对电视媒介的特性来打造内容,只是将他们在大学讲的课、做的讲座搬上荧屏。后者是双向互动,节目形式也相对多样化,还时常举办线下活动。
4.不止草根网红,一些专家也加入这股传播热潮:如经济学家吴晓波创办的《吴晓波频道》,上海音乐学院副教授田艺苗开设的《古典音乐很难吗?》等。他们主动调整传播模式,努力适应互联网语境,如《吴晓波频道》中负责插科打诨、“二次元”风格十足的“巴九零”,又如田艺苗“穿T恤听古典音乐”的口号,其实都是在做同一件事:将原本“高冷”的姿态降低,拉近知识与人们的距离。不难看出,草根出身的网红主播受限于自身的知识储备,往往偏向于最基础的知识普及,受众范围更大,传播效果更好;专家型网红则提升了节目的整体水平,也满足了人们的进阶需求。文化是一种生活方式。
5.什么是网络文化主流?这个问题不容易回答。互联网接入中国20余年,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成,在国家治理、经济转型和消费习惯更新等方面发挥着巨大作用,网络文化的建设才刚刚提上议程。自媒体与大众传媒的分庭抗礼,覆盖和影响着不同的受众,导致观念场域的扩张和舆论的日趋多元。近年来网络热词的铺天盖地,段子手的漫天飞舞,以及影视、选秀活动等在内的娱乐产业的迅猛发展,使我们不得不正视:泛娱乐化正在侵蚀主流文化,亚文化开始占领网民的精神世界。多年前,波兹曼在《娱乐至死》中表达了对电视带来的娱乐文化盛行的忧心。新媒体日新月异的中国,相似的忧虑也存在。在经历了从韩寒、痞子蔡等一代网红,到芙蓉姐姐、凤姐、奶茶妹妹等二代网红,再到今天包揽全媒体平台的三代网红,我们会发现:文化产品越来越碎片、轻盈,即使知识性的网络脱口秀节目,也是以网民所喜爱的语言完成的。
6.有人批判网红文化肤浅、无聊,哀叹精英文化正在空心化,本质上是对社会现象娱乐化的质疑。其实,网红文化算不得洪水猛兽。很多网红缺乏优质原创内容生产力,靠高颜值和出位言行红不过两三天,便被互联网的自净功能淘汰。这种自净功能来自人们对真善美的追求,网络热词“三观正”就是这种内心驱动力的体现。能对大众构成深刻影响的,不是直播间里的锥子脸美瞳娃娃音,而是有内涵、三观正、能输出价值的网红。原创内容外延很广,可以是文字、音视频,也可以是生活方式和生活态度,而这些正是网红的文化价值所在。时代斗转星移,网红前仆后继。
7.就个体而言,网红是快消品。因为良币驱逐劣币,市场的倒逼会使很多不合格的网红被淘汰。前些年因新闻事件不经意走红的大衣哥、天仙妹妹如今难觅踪迹。同为炒作型网红,芙蓉姐姐瘦身成功,微博言论还不乏小智慧,扭转了舆论形象;凤姐则转身成为某新闻客户端的主笔,还加上了天使投资人的身份,加上其独自一人在美国奋斗的励志故事,如今人气颇高。如果不跟随平台和用户一起成长,网红很快就会被取代。
8.今天人气最高的网红群体中,读书界的罗振宇、财经界的吴晓波、投资界的徐小平、留学教育界的俞敏洪、科技界的罗永浩、写“鸡汤文”的咪蒙,无一不是有个性、有原创内容生产能力的达人。尽管一些网红身上存在争议,但不能否认,他们的共性是通过传递价值观和生活态度来潜移默化地影响粉丝,价值观同频的人借网红聚集成一个社交团体。偶像(网红)和粉丝之间没有仰视与被仰视,只有建立在信任和默契基础上的社交活动。
9.“信任困境”是网红文化的通病,那些率先获得粉丝信任的人,将成为第一批形成个人品牌的网红,而信任正是影响力的基础。是只想博眼球获得短期收益,还是踏实修炼锻造个人影响力,将成为未来几年内网红群体优胜劣汰的分水岭。网红文化的核心是人性,人性天然向往美好。互联网一日千里,网民代际不断更迭,文化样式将更加丰富。无内涵的网红不能填补大众追求梦想的饥渴,肤浅的网红也不会拥有较长的生命周期,这不只是网络文化规律,这更是自然规律。从赢得注意力到产生影响力,网络人气比拼最终靠的还是修身齐家的自律和治国平天下的情怀。
10.更重要的是,网红作为互联网技术持续进步的一个衍生物、对相关受众人群心理期待的一种迎合与满足,其出现和流行暗含着时代发展的必然。当然,作为以博取注意力为基本目标的消费文化的产物,网红难免会存在自身素质、生存环境和机制等方面这样那样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是要把握和处理好两个方面:一是大众文化和经典文化的关系。网红属大众文化范畴,大众文化自有其特点、功能和价值,这就需要探索和遵循新型互联网传播技术下大众文化的发展规律,宜以传统经典文化熏陶引导,而不宜生硬要求。二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这主要涉及网红和网红产业自身。加强行业监管、提高行业自律在此是行之有效的手段,不过,提高受众素质,增强其辨别力、批判力,发挥其选择和淘汰功能,可能更是治本之策。总之,借助于日新月异的互联网传播技术,网红产业的发展势头、对传统观念和产业的冲击有目共睹。任何一种新生事物的发展都是活力与风险并存,对监管者、从业者乃至受众而言,所考验的是他们的胸怀、胆识、智慧与理智。
(2)拮据又虚荣造就年轻“网红”
1996年出生,在微博加V认证为“时尚达人”的莫晴(化名),是众多网友眼中典型的“网红”。她的微博首页铺满了自己复古风格的性感写真,置顶的照片中,能明显看出她有着过于瘦削的下巴、过于开阔的眼角,并戴着夸张的美瞳。
莫晴大部分微博内容都是产品推荐,间歇夹杂着“休假,放松”和“占卜”等日常细节。虽然显示她有近9万多粉丝,但每条微博的评论基本在200条以内,且多是些类似“赞”、“好美”等简单而机械的语句,发自一些和她同样风格的博主。
“我16岁就开始玩微博了,那时候做兼职模特,偶尔拍拍淘宝,慢慢有了一些互动的宝宝,后来淘宝上可以申请加V了,粉丝就多了起来。”莫晴说,她以前发微博就像写日记。“生病了,天气好,一两个评论都觉得惊喜,后来粉丝多了,就开始注意内容了,希望正能量一点。偶尔也有人黑,刚开始的时候特别生气,恨不得拍死这种神经,我好端端干嘛黑我。但也没有直接冲突,默默生气,装看不见,过一阵子就没有了”。
莫晴说是因为家里的条件,迫不得已才做兼职。“YY平台、龙珠平台等我都做过,还参加过‘瑞丽之星’等大小模特比赛。要是不赚钱,应付在学校的花销,我都很困难。”她说自己在南通读大学,在老师眼里,她属于家里很有钱的类型。“申请助学金的时候他会反问我。但我不愿意说什么,想靠自己”。
莫晴在微博上都以个人名义接商业推广,一般一种产品的广告费是1000元起,据她讲,很多代言会主动通过私信找上门来。“每个月的收入并不稳定,1万元左右吧,毕竟还在上学,没有那么多时间。年底可能会有公司和我签约”。
记者发现,从本月初到现在,她的微博上已发出了六七条产品广告,从精油、鞋子、手机壳到螺蛳粉等都有。 提到“网红”的称呼,她觉得自己还算不上“红”,“也就是多了点粉丝,认识了很多朋友”。相较于从前的样子,她觉得自己并没有什么改变。“我觉得就这样和大家分享生活点滴,想各种搞怪方法逗大家开心,挺好的”。在我们快要聊完的时候,她发了一张自己刚买的搞怪面具图给记者看,“我下午直播要用,有意思吧”。
(3)越无聊越网红?专家:网络传播中主流不再明显
1.最近,一个名为“主要看气质”的游戏在朋友圈爆红,成为网络中火热的新词,和以往大多数网络潮流一样,无意之间的事情,最终演变成一个走红网络的事件。起源荒诞不经,意义付诸阙如,流行稍纵即逝……盘点这些年来网络上流行过的词汇和现象,大多都没有特别值得记忆的意义,但偏偏就能触动人们的神经,让人参与其中,乐此不疲。“你妈喊你回家吃饭”、“就是这么任性”、“duang”、“打酱油”、“你捐一百我捐一百”,再到今天的“主要看气质”等等,莫不如此。
2.流行之时大都乐于参与,但流行过后,也总是风过无痕,这是现代社会的特征,还是网络时代的表现?有批评认为,这些流行的词汇、疯传的游戏、火热的事件,可以冠以“无聊”的标志,并成为互联网时代的“主流”。
究竟是不是无聊?或者是不是越是无聊就越能爆红?互联网时代的传播,又该如何看待和应对?无中心的网络传播。“无聊”其实是一个很难判断的事情,每个人的思想都独一无二,是否有意义,判断的唯一主体只有自己。所以,对于外部事件的判断,其实很难有标准可言,著名学者、中国社科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张晓明说:“即便是从群体的角度来讲,不同环境、不同时代、不同经历的人也有不同的感受,一茬人有一茬人的兴趣,比如看电影,《泰囧》、《夏洛特烦恼》这些,年轻人看得乐不可支,但是我看,就不觉得哪里可笑”。
3.而在网络时代,每一个的兴趣和判断被清楚地表现了出来,张晓明说:“网络传播是一种平面化的传播,无中心的传播,广电纸媒的时代,是一个中心发布,所有人都是接收者。网络时代则不同,网络传播中,谁都可能成为发布的主体,因此,许多亚文化也可以得到传播,而且人人都能参与其中,既是接受者也是传播者。它的结果之一,就是小规模的圈子化、小群体化,主流不再明显”。
4.网络的特质改变了传播的形态,张晓明说:“网络传播也是一种大众传播,大众文化。文化批判学中,一开始是反对大众文化的,但是后来也进入到了大众文化的研究中。原因就在于,大众文化改变了文化固有的形态。比如说传播,网络时代的传播,信息的接收者不再是单纯的接收者,同时也在改造、批评和传播信息,而这一点,在以前是做不到的。就好像有人对央视的某个节目不满意,最多也就在自家客厅说说,没办法进入到传播渠道,现在不一样,他的想法、观点可以通过网络传播。这是一个多元、多样的传播时代,表达的空间非常大,传播也更加便利。而在传播的过程中,就可能有原本无意义的事情、随口说的话,最终成为某种经典的意象”。无聊也是一种意义。“无意义也是一种意义”、“无价值也是一种价值”,传统的价值社会、意义社会逐渐消解,演变成多元而包容的现代社会,价值和意义的判断也发生了变化。
5.并非所有的事情都要有意义,而且意义的标准也不再只有一个,张晓明说:“我不太赞同用无聊这样的词去形容这些网络现象,无聊是带有贬义色彩的,而亚文化未必就是不好的。比如‘打酱油’,最初说的那个人,可能就是随口一说,没什么意思,但是在后来的传播中,成为了固定的意象。再比如日常的娱乐,在传统的价值中判断,看起来是无聊的,但它的背后有它反映社会、批判社会的意义”。
6.从传统的价值至上、意义至上的社会,到现代社会,多元的价值代替了单一的价值。张晓明说:“传统社会中的价值,或者说主流价值,往往都是某些特定的价值,通过自上而下的灌输成为社会的主流,这其中一方面是强行灌输而成,另一方面本身也有许多虚假的东西。而互联网时代,是价值多元的时代,灌输的东西就会显得不那么顺畅,许多自发形成的潮流、价值,从主流看来,就好像是杂音,没有意义。但是事实上,杂音也是对主流的一种批评,同时更是创意的表现。一般来说,创造性的东西往往不会成为主流,因为主流只和批量的复制有关,而创意总是具有独特性的”。
7.现代社会鼓励创造、创意,而并不以单一的价值为尚,张晓明说:“一般来说,主流非常强大的时代,一方面会排斥无意义的东西,或者排斥主流价值之外的价值,另一方面,会造就庞大的缺乏自我意识的群体。现代社会也好,后现代也好,还是世俗社会也好,需要的是多元、多样的价值。事实上,这也是市场经济本身的特质。市场经济否定单一的价值,需要多元的思想,它本身就是在多元的竞争中发展而来的,而且多元的形态往往更加稳定。” 主流也要学会竞争。我们正处在社会转型的时代,转型的不仅仅是发展模式,也包括观念、思想,张晓明说:“对传统的批判是转型时代必然出现的事情,这其中可能会有一些没有意义的甚至是消极的东西,这是转型时代的特点,也是社会走向更加开放和多元的过程”。
8.从单一价值社会转型为多元社会,并不意味着不需要主流价值,而是主流价值的产生方法发生了改变,张晓明说:“在多元社会中,也会有主流价值,但是主流的东西不再是以前那种灌输性的,而是在竞争中诞生。市场经济时代,并不仅仅只有物质的产品需要竞争,精神层面的思想、观念也得在竞争中逐渐均衡、实现共识。而在竞争和均衡中最终形成的这个共识,往往更具有生命力,更加稳固”。“一呼百应,众口一词”,“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的现象,在现代的社会中,显然已经很难再被复制,价值多元才是现代社会的特征,而打破单一价值,实现价值多元,互联网的重要作用毫无疑问,张晓明说:“新媒体是实现思想竞争很好的工具,这和它的特质有关”。
9.互联网带来了更多的表达空间,更加便利的表达方式以及更加快捷的传播途径,打破了单一的传播模式,让原本只是信息接收者的人们,成为表达的主体,成为发布者、传播者以及批评者,最终使得思想观念的多元有了实现的可能。张晓明说:“以前是一个发布中心,大家被动接受,而很少有表达的空间和渠道,但是新媒体让每个人都可以成为信息的发布者,让每个人的观念和思想都有表达的空间,这个过程中,或许有单纯的吐槽,或者只是随口一说,但这有什么关系呢?同时能够成为网络热点的,能够获得许多人认可的,可能并不是没有意义,说‘打酱油’的那个人,说的时候可能是无心的,就是随便说说,但是后来给这个词赋予意义的人,把它变成某种意象的人,就一定有批判精神。所以说,这是一个好事情,说明了社会的进步”。
10.多样是社会的进步。一个社会中,人们消费着物质产品,也消费着文化产品、精神产品,无论哪一种,在一个多元的市场中,毫无疑问都更有可能生产出更好的产品。这就是社会进步的趋势,张晓明说:“我们消费方式在变化,以前是排浪式的消费,后来慢慢转化为个人消费,再后来演变成个性化的消费。这不仅仅是物质商品消费演变的特征,精神文化亦如此。从集中的、统一的模式,转变为个人的、个性化的,分散式的消费。这是一个总的趋势,也是社会进步、文明提升的表现。一般来说,社会的进步程度越低,那种单一结构的、一呼百应式的、千人一面式的消费就越流行,但是这不是一个值得赞赏的现象。反之,社会越发达,文明程度越高,消费方式就越是多元,越是多样”。所以,不论是对网络流行的现象,还是对多元多样的文化,都应该有更加宽容,更加开放的心态,张晓明说:“很多人还不习惯网络上大家各说各话,甚至说些自己感觉完全没意义的话,这说明他们对于现代社会、现代文化的了解还不够,应该学会现代式的表达,应该适应现代化的文化生态”。
11.提倡主流当然是好事,提倡有价值有意义的表达同样是好事,但是用什么样的方法获得认同、成为主流,则是现代与非现代的分野所在,张晓明说:“主流价值当然需要,但是应该学会在竞争中实现共识,主流价值也应该在这个过程中获得认可,而不应该依旧用传统的强制灌输的方法,或者占领阵地这样军事化的语言。事实上,从真正获得认可的效果上,反而是通过竞争形成共识的方式,要比灌输更容易,一旦共识形成,也更加稳固”。社会总在发展,文明总在进步,所以,最重要的问题是,努力适应社会的进步,推动文明的升华,而不是相反,张晓明说:“现在不可能把互联网关掉,重新退回到以前的时代,所以如何在互联网这个更开放的空间里,在更加多元的现代社会中,去推动社会的转型和进步,是更加重要的事情”。
(4)“网红”时代,我们需要怎样的偶像
从雷锋、赖宁到李宇春、马云,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偶像,不同时代的人对偶像有不同的态度。有的人对偶像膜拜,有的人对偶像止于欣赏。你或许不知道,偶像原本不过是用木头或泥土等制成的人形;你应该知道,现在活跃在各种舞台上的偶像,无不经过打扮和包装。新媒体时代,偶像从神坛上走下,粉丝也可以在一夜之间制造“网红”,种种喧嚣之上,什么样的偶像才真正具有感召力,又该如何打造主流价值观的偶像,恐怕是一个值得沉思的问题。
@零落的星星:偶像代表着榜样的力量。小时候,我碰到难处总免不了抹眼泪,母亲就会说,孙悟空就不会哭哦。人天生就有模仿的能力,对接触的事物如此,更不要说对于偶像了。我们总会寻找偶像的闪光处,并不断加强自己对偶像的仰慕,这种价值符号的不断强化,一方面能够用偶像的优点来同样要求自己,另一方面,这种强化过度,就会失去理性。
@乔木:偶像是让人欣赏的,而不是让人崇拜的。在我看来,崇拜容易让人失去理智,于个人的进步与成长并无多少实质性的积极意义。拿追星来说吧,许多人将演艺界明星当作自己偶像,甚至喜怒哀乐皆随明星而动,明星打个喷嚏,能让他的粉丝“担心”好几天,更有甚者,言谈举止无不以偶像为标尺,殊不知,每个人成功的途径均不尽相同,很难复制。欣赏则不同,它是一种自我激励与鼓舞,是引人上进的精神动力。
@宋潇:偶像只是我们内心价值观的寄托,儿童喜欢动画片中的某个英雄,青春期少男少女喜欢某个韩国明星,老年人钟爱传统曲艺家……如此种种,都是我们对完美主义的一种向往。虽说“偶像”二字可能越来越趋向贬义,但是并非一文不值,无论是《太阳的后裔》里面的宋仲基,还是《来自星星的你》里面的都教授,或者说是赵本山、宋丹丹、冯小刚等明星,都是一种情感寄托。
@柳重路:记得读高一时的第一堂语文课,老师问同学们的各自偶像是谁。我站起来说是鲁迅先生,那一年我15岁,喜欢读鲁迅先生的文章。从那时起,我心中便萌发以后当一名作家的想法。一晃十多年过去了,虽然没有成为职业作家,但读书和写作的兴趣至今保留。去年我从新闻系毕业,鲁迅先生的这种偶像精神,始终在激励我,朝着我的“新闻理想+作家梦”不懈努力和奋斗!
(5)除了“网红”还有什么能够崇拜
1.在《咬文嚼字》编辑部发布的2015年十大流行语当中,“网红”一词赫然在列。网红,“即‘网络红人’,被网民追捧而走红的人”,这十五个字的解释,一方面成为“年度十大流行语”解词中最为简短一个,昭示着这个名词的普及程度,已经无需过多的解释;另一方面,在这个只做词义解释,而回避价值判断的释义里,也恰恰暗示了网红文化背后丰富而杂糅的社会心理与时代精神。
2.大眼睛,长头发,锥子脸,经过滤镜与磨皮的肌肤透出一种橡胶般的乳白……这样的照片在网络上走红,往往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她们贴出自己的街拍照片,发表穿衣搭配心得,录制化妆视频教程,受到千千万万年轻男女的追捧,成为“网络红人”的中坚力量。围绕这批“网红”核心,还有在互联网上插科打诨、各成风格的段子手,因社会事件中一语惊人、或审美审丑而意外走红的草根红人,形成了这个时代中独具风格的网络红人群体。
3.其实,当我们真正揭开网红身上美丽与欲望交织的画皮,就能够发现,真正想成为网红中的佼佼者,将人们的关注转化为财富,将财富转化为生活,也从来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他们看似随意的清新照片,背后是无数个POSE、无数张废片、无数次修图。每个网红经营的畅销淘宝店,都是一天天早出晚归进货、上架、宣传构成的。
4.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新闻带来的热度转瞬即逝,最终能够在信息流涌动的网络空间维持影响力的,没有从天而降的意外,都是苦心经营的成果。想要红一阵子,一张手捧奶茶的清纯照片即可,而想要红一辈子,则需要持久的网络曝光与信息输送。
5.“网红”为粉丝们提供的,不只是一张美丽的照片,而是一种生活的想象,一种超越平凡与庸常的想象。因而,当95后的年轻人大胆而直白地说出“我想当网红”的时候,他们表达的也并非只是对于整容、出名、拜金的顶礼膜拜,而是对那种看起来轻松又高端的生活的向往。而对于人生路刚起步的他们来说,成为“网红”,似乎是最简单便捷的一条道路。
6.当整个社会对“网红”充满争议,对想当“网红”的年轻人表示忧虑时,请不要忘记反思,为什么年轻人热衷于“网红”?为什么清贫的教授学者不再受到崇拜,靠技能生存的年轻人自嘲为“金融狗”与“IT民工”?当辛苦付出无法获得年轻人想要的生活之时,当明星们光鲜亮丽地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用谈情说爱就能获得广告代言与经济利益时,人们自然会趋之若鹜。而当演艺院校的有限名额阻挡了他们的脚步,相对门槛较低的“网红”之路,也就成为了另一个选择。
7.我们到底应该追求什么样的“网红”呢?值得注意的是,最近有媒体发布一系列女科学家精心装扮、认真拍摄的肖像照、工作照,一样以微博7万余次转发、微信10万以上阅读获得了潮水般的追捧。“女科学家”“女学霸”那种呆板、无趣、容貌欠佳的刻板印象被彻底打破,或许比不上明星的大眼睛,或者“网红”的锥子脸,但她们的笑容,和实验中得出的数据一样漂亮,她们的身姿,和推导出的公式一样优美动人。不同于上一代对偶像的苦难化讲述,这些照片和故事,为人们塑造着新的生活想象:用才智与勤奋,可以获得美满幸福、受人尊敬的生活。她们,是这个物质充裕时代真正值得崇拜的偶像。
思源教育(原上海交大思源进修学院,简称思源教育)成立于1996年,自建校以来,秉承交大校训,依托名校师资,提供专业的托班辅导、青少年英语辅导、小学辅导、初中辅导、高中辅导、高考高复、三校生高复、艺考生文化课等,学生遍及全市各区,至今已帮助六万多余名学子取得优异成绩,成功考入理想的各级院校!20余年来思源已成为“中考教学研究中心”、“中学个性化学习教育基地”、“快速学习法”实验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