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2-07 09:31 点击:
现代社会,“人”高度发达,全面发展,却存在一种普遍的现象。能够做的事不去做。有人认为,能够做的事就应该去做。请写一篇文章,谈谈你对上面材料的思考。现代社会,“人”高度发达,全面发展,人的能力已经可以完成许多事情,进而对于能够做的事是否要去做产生了思想分歧。
在讨论“做”与“不做”之前,似乎对于“事”应该先下一个定义,到底是什么“事”是否要做。若这件事是无意义的,也就是说不论是对自己或是他人的发展、利益都无法起到正面作用,甚至起负面作用的事,不应该去做。就如斗殴、偷窃等行为,我们能够做,但不论从道德层面还是法律层面来看,都不应该做。又或是一些无伤大雅但可有可无之事,做起来耗费时间、精力,但收益却几乎没有,这样的事似乎也不该做。
所以对于“做事”这一议题的讨论似乎应着重于“事”而非“做”。“人”的高度发达带来的不仅仅是行动能力的巨大提升,更是对事物思辨能力的巨大飞跃。做一件事之前对于其价值意义的考虑才应决定我们是否要做,而不是说有做事的能力就不计成本、后果地莽撞行事。而人的发展、进步也来自于这种思考,无效做事会让人的发展变得迟缓不前、不进反退,而评定其价值意义,有选择、有目的地做事,才能保证人的全面发展。
由此看来当下的普遍现象:能够做的事不去做,在不同角度来看,褒贬不一。对于有利于我们发展或是职责所在应完成的事情,在我们能够做的前提下,因为“拖延症”“懒癌晚期”等主观因素不去做,确实应被诟病,这种“不正”之风不仅对个人发展造成危害,还会逐渐带歪社会风气,我们应该抵制此类风气。从另一角度来看,一些无意义或不合乎道德信仰的事情,若还选择去做,就不那么恰当。钱学森作为当时顶尖的中国科学家,在美国完成学业后,决心回国效力。对于钱老来说,他完全有能力留在美国享受更好的科研环境和优渥的生活,但他并没有这么做。因为钱老明白自己是一个中国人,在国家急需人才来建设时,应该回到祖国,留在美国并不违反法律,但不符合自己的道德信仰。
“人”的高度发达、全面发展带来的绝不仅仅是行动能力的提升,还是品质、精神、思辨结构的显著进步。对于能够做的事,做与不做应由事前思考、评估决定,莽撞做事、盲目做事都不应该被提倡。
人之为人,非在做事之能,应在事前之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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