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鼓瑟吹笙。”这样的同声相和固然可喜,但面对异见,我们是否就应异声相伐呢?相较古人“道不同不相与为谋”的决绝,我倒认为,道不同,仍可相与为谋。
在当下“思接千载,视通万里”的信息时代,由于知识结构,学识修养,个人好恶方面的差异,原先同质化、雷同的观念壁垒已被“人各有志”的洪水冲垮。与思维观念空前向多元化发展相伴的,是差异所催生的碰撞甚至冲突。
放眼古今,这样的争锋相对绝非孤立。美苏由于意识形态之间的对立彼此敌视,致使冷战的阴霾笼罩人类近半世纪;东西德以一道柏林墙生生将欧洲割裂,阻隔了异见,却也阻隔了进步之声,最终走向坍塌;党同伐异、权力倾轧的惨剧一次次上演着。前车之鉴,后事之师。多极化、全球化势不可挡的潮流昭示着包容差异的必要性。而若你我,执意与观念不同划清界限,便在无意中成为《宽容》序言中用巨石砸死先驱者的愚氓。
更何况,不同观念之间未必泾渭分明。因观点分歧决裂的师徒康有为、梁启超在维新变法中合作无间;儒道两家的圣哲孔子、老子一主张“仁德”之道,一主张“清静无为”,仍可洽谈甚欢;罗斯福身为资本主义阵营的主导者,更能跨越意识形态的沟堑,将国家调控经济完美嫁接于美国资本主义的框架中,无问“西东”。印度古语云:“河与河交汇之处,拥有神迹。”而不同观点的交汇与碰撞,亦可创造出别样的惊喜。
无论是百家争鸣,抑或是清末民初北大兼容并包的学风,都清晰阐明了“道不同,可相与为谋”之理。针对万隆会议上亚非各国的敌对,周恩来总理以求同存异的理念化解了争端,而这恰恰也是我们面对与自己意见相左之人应采取的策略:既保有对对方的敬重,同时坚守自身的原则。
奉行排犹主义的纳粹没有接纳异端,无知山谷中的守旧老人对异见者赶尽杀绝,神权高于人权的中世纪将布鲁诺的日心说视为妄言。他们用火刑架、集中营向世人展示了他们偏狭怯懦的丑恶嘴脸。可见,只有摒弃党同伐异的谬论,才能培育出宽容的文化氛围,才能不对异端、异见心生恐惧。
众口注定无法一词,与其捂紧双耳拒斥不同的意见,不如求同存异,以“道不同仍可相与为谋”的态度弥合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