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3-30 10:25 点击:
今年是本市实施入学网上信息登记的第二年,今年4月9日-4月23日将是2016幼升小入学信息登记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在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在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时,家长可选择在户籍地就读还是在居住地就读的意愿。完成登记后,家长的手机会收到“上海基础教育”发出的确认短信,以及初始密码。4月23日为本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所登记的入学信息不再变动。
这几天有家长收到了幼儿园下发的信息登记表草表,确实,这张手头上的信息表还是有可能和实际有出入的。针对家长的一些共性问题,小编予以解答。
八个常见问题解答
问题一:我准备给小孩选的是人户分离,回执也办好了。昨天幼儿园发了张草表下来。而上面在“儿童居住地信息”那一项里,自动填着的是户籍地址,我是不是应该去修改成现居住地的地址?我是准备在现居住地的地址入学对口学校的。
回答:若是选择“居住地入学”一项,那么入学划区时会参照居住地地址,这种情况是下需要改信息的。可以带好相关证明材料到公安或教育局指定信息登记点修改。
问题二:小学入学登记表如果住房是使用权的话,应该勾选哪个选项,公廉租房还是选其他?
回答:部分区中,确实是以使用权房划分学区,在徐汇这种现象比较多。已经有家长反馈区招生办的老师回复,公房选“产权房”,号码就是房票本里面条形码下面的数字。
问题三:信息为什么不能在家登记?
回答:到幼儿园或信息登记点集中登记,最主要的原因是考虑到网络安全。幼儿园和信息登记点,届时登录的是内部系统,网络环境相对安全。而在家运用外网,信息泄露风险较大。另外,在有入园或信息点登记,若是碰到问题,可以及时得到老师的指导,也最大限度地避免了错误。
回答:出错的原因主要有:家长因为搬家、买房、换单位等没有及时变更某些信息。另外,义务教育网上报名系统自动识别的学生信息,主要来源于公安系统、人保系统和学前教育系统导入,这些数据库中的数据有些已与现实不符。
回答:本市户籍儿童如需修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户籍、居住地等关键信息,请至公安部门修改。其他信息凭有效证件可在指定信息登记点修改。
非本市户籍儿童如需修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户籍、居住地等关键信息,请至公安部门修改;监护人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就业登记年限等关键信息,需到相关部门更改;其他信息凭有效证件可在指定信息登记点修改。
回答:学生的基本信息以及选择户籍或居住地入学,这些是在入学手续办理上最关键的。但有些家长认为“不太重要”的信息有时却可能也很重要,比如“所属居委”一项,要知道有些区是以居委会对口分配学区,若是信息错误就会造成麻烦。
回答:只有在你提交了人户分离证明,并在居住地入学的选择中打了勾,才算是人户分离。否则都会被视作户籍地入学。只不过有一点提醒,后续小学审证时,可能会要求出示户籍和房产证明,若能一致最好,不一致的话热门学校可能影响到排序。
回答:不会,义务教育是法定的。上学总是有上的,无非是对口入学,还是统筹入学。
下面是上海市教委日前发布的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16问,详情看来: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16问
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按照招生入学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程序,切实维护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在生源预测的基础上,公布各公办中小学校招生入学划片范围。由于受人口出生高峰等因素的影响,部分公办中小学校招生入学划片范围会有适当调整。
公办小学:根据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招生范围与招生计划,免试就近招收年满6周岁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以及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政府委托的以招收随迁子女为主的民办小学,免试招收统筹安排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
公办初中:按照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招生范围与招生计划,采取小学划片对口、居住地段对口或“电脑派位”等方式免试招收小学毕业生进入初中就读。公办寄宿制学校(上海市回民中学除外)限在本区县范围内招生。
为准确掌握本市适龄儿童的人口信息,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完善民办中小学校网上报名办法,2016年本市继续应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网址:www.shrxbm.cn)。“入学报名系统”于2016年4月5日向社会开放,为全市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以及区县招生工作提供便利的服务。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可通过入学报名系统,及时了解市教委公布的招生政策和招生政策问答;查阅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办法、学校划片招生的范围;查询子女入学相关信息以及民办中小学面谈、录取通知等。
2016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6周岁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均须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
2月25日前,家长须对适龄儿童入学的相关人口信息(适龄儿童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户籍地址、居住地址,以及监护人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信息、就业失业登记信息等)进行比对确认,如与实际情况不符,应到公安或人保部门补办或更正信息。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所持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上的实际居住地址,应与父母所持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上的实际居住地址相一致。
4月9日-4月23日为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日:
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在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在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时,家长可选择在户籍地就读还是在居住地就读的意愿,事先请关注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
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携带相关证件,前往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为孩子进行入学信息登记,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
完成入学信息登记后,家长可通过手机获取“上海基础教育”发出的短信:“XXX家长:您好!您孩子的入学信息登记已完成,您可登录www.shrxbm.cn查看招生政策及您孩子的相关入学通知。用户名为您孩子的身份证件号码;初始密码:XXXXXX。《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为您孩子入学报名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上海基础教育】”
4月23日为本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所登记的入学信息不再变动。
根据本市有关规定,2016年继续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截止日为2016年4月23日)。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学校资源分布等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如登记入学的学生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学生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如登记入学的学生数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则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再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统筹时参照适龄儿童、少年实际居住时间、与同住监护人的关系等因素先后排序。3月31日前,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实施细则。
本市户籍的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就近入学。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3〕73号)要求,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并且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者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年(从首次发证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且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2016年,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办理进城务员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手续截止日为6月30日。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区县实际,依据进城务工人员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积分分值、持有灵活就业登记证明的先后顺序等因素,统筹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入学。小学阶段以进入公办学校为主,部分地区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可统筹安排进入政府委托的民办小学就读。初中统一安排至公办学校就读,入学后学校应告知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5月21日-5月22日为全市公办小学报名验证日:
本市户籍儿童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需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等。
非本市户籍儿童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适龄儿童本人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等证件。
各区县指定的报名验证点将对适龄儿童家长携带的证件进行验证,并通过居住证读卡机对适龄儿童本人及父母居住证件和证件有效期限进行验证,通过有关信息系统对随迁子女父母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
今年,我们将本市小学五年级在籍学生学籍信息直接导入“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为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小学划片对口、居住地段对口或“电脑派位”等方式安排学生进入初中提供服务,小学五年级学生不需要进行入学信息登记。
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的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含港澳台)学生,如需在本市就读六年级的,须携带相关证件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所在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截止日期为2016年6月30日),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跨区县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应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毕业后可在学籍所在区县就读初中,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回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县就读初中。确需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学生,应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4月23日。
2016年民办中小学校招生仍实行网上报名办法,有意愿选择民办中小学校就读的学生,请家长及时关注民办学校发布的招生简章。4月24日-4月27日接受民办小学网上报名;4月28日-4月30日接受民办初中报名。报名时登录“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www.shrxbm.cn),点击“民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初中报名”进行网上报名。
民办小学报名:家长需输入孩子的身份证件号码和入学信息登记时所获取的初始密码登录,当输入信息正确时,自动跳转到入学信息登记时所确定的区县,进入民办小学志愿填报流程。每个适龄儿童可填报本区县或者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小学2个志愿。
民办初中报名:家长需输入孩子的学生证号(学籍副号)、学生姓名、家长手机号码,获取手机验证码后,方可进入民办初中志愿填报流程。先自动跳转到所确定的区县,再填报民办初中志愿。每个适龄学生可填报选择区县或者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初中3个志愿。
完成民办中小学网上报名后,获取“上海基础教育”发送的报名成功短信。也可登录“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查询报名成功的信息。
民办小学面谈时间为2016年5月7日,民办初中面谈时间为2016年5月7日—5月8日。参加民办学校面谈的学生,可凭民办学校发送的面谈通知短信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的通知,携带户籍证明、居住地登记申请回执等相关证件;或本人《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以及父母一方的《上海市居住证》等相关证件;参加民办初中面谈的还须携带《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等。
民办中小学通过面谈的方式招收新生。由于民办学校的功能是满足市民多元教育需求,在不看“豪华简历”以及各类竞赛证书的前提下,各学校会依据本校办学理念与办学特点,通过活动考察、面谈交流等双向选择的环节,从道德行为、学习习惯、团队合作、实践能力、身心素质、兴趣爱好、家庭教育等方面,有所侧重地选择学生。虽然选择重点不同,但看重的是学生发展的综合素质。因此,建议家长不要突击“应试”,要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理性选择合适的学校,避免给学生造成不必要的负担。
家长可凭孩子的身份证件号码和密码,登录“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查询民办学校录取通知。如被录取,民办学校也会向家长报名时绑定的手机发送录取相关信息。
民办学校招生实施按志愿分批次录取。5月9日-5月10日进行第一志愿录取,5月12日-5月13日进行第二志愿录取,5月15日-5月16日进行第三志愿录取(限民办初中)。家长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短信回复或登录“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及时完成确认工作。家长一旦完成确认,该生即被民办学校所录取,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不再安排该生就读公办小学或公办初中。
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将会短信通知家长于5月21日-5月22日带孩子前往指定的报名验证点验证。在人户一致的情况下,如未被民办小学录取并不影响进入对口小学就读;在人户分离的情况下,如未被民办小学录取,则由入学登记时选定的就读意愿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学生,由小学就读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进入初中就读;如已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按照填表时所选择的户籍(居住)地,由相关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各区县将通过“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公开体育传统特色项目学校、艺术教育特色学校招生计划。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相关学校,也会通过学校网站公布招生简章,明确招收项目、计划、招生办法等。
体育、艺术特长生测试时间为5月21日-5月22日,特长生招生工作于5月30日完成。拟录取的体育、艺术特长生名单须在就读小学张榜公示。被录取的体育、艺术特长学生,不再被安排就读其他公办初中。未被录取者,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公布的招生方案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根据上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要求,2016学年,本市继续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年注册制度,注册对象为小学一、二年级学生。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会向学生家长发放学年注册告知书,明确注册对相关证件核对的要求;不能提供有效证件的,暂不予以学籍注册。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其家长要关注持有证件的有效期,及时到相关部门续签或补证,确保学生可以及时注册,作为连续就读的重要依据。
市、区县教育行政、监察、督导部门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指导、监督与管理,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过程中的违纪违规事件,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公办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凡举办重点班、实验班的,或报名录取学生时以学生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各类等级考试证书为依据的,或拒绝接受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与行政问责追究。
民办学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未兑现“三个承诺”(不提前开展报名和面谈等工作、招生不收取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及各类获奖证书、招生录取不与任何社会教育培训机构挂钩)的,或以考试(测试)方式选拔录取学生的,或录取学生时以学生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各类等级考试证书为依据的,或利用招生入学违规收费,或擅自在学校招生计划外招收学生等违规招生行为的,一经查实,给予通报并责令校长或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纠正;拒不纠正的,实施“双减”措施,即核减该校第二年30%的招生计划数,并取消当年政府专项扶持资金。
思源教育(原上海交大思源进修学院,简称思源教育)成立于1996年,自建校以来,秉承交大校训,依托名校师资,提供专业的托班辅导、青少年英语辅导、小学辅导、初中辅导、高中辅导、高考高复、三校生高复、艺考生文化课等,学生遍及全市各区,至今已帮助六万多余名学子取得优异成绩,成功考入理想的各级院校!20余年来思源已成为“中考教学研究中心”、“中学个性化学习教育基地”、“快速学习法”实验学校。